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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看待媒体曝光「国内版 N 号房」事件时公布举报人姓名这一举动,是否合适?

这家媒体这样不是一次两次了,是惯犯了!当年新京报记者采访慰安妇老人,答应了不会泄露真实信息,结果把人家姓名照片全都曝光,并且编造老人的谣言

还有汤兰兰案,这个是我最恶心这个媒体的一件事。案件事实板上钉钉,几代民警尽心尽力保护她,帮助她开始了新的生活。新京报连续发文,话里话外都是说汤兰兰是为了“狩猎”,逼着汤兰兰露面。我唯一庆幸的就是汤兰兰案那几天微博热搜因为整改暂停了,不然会有更多的人知道汤兰兰进而因为这个报道怀疑她寻找她,这是对她的第二次伤害。

还有当年逼云南白药公开秘方的也是他哦

重庆公交坠江事故,第一个提出女司机的就是新京报,还专门配了所谓动画示意图,生怕大家不会责怪这位女司机,后期打脸啪啪啪

韩国女星自杀,新京报搞了一个直播,还找到人家家地址,在外瞎转悠

暴露举报人信息,别说不是故意

新京报的简介一份以责任为灵魂的报纸;一份致力于记录时代步伐的报纸;一份进步美好的报纸。新京报,品质源于责任。

看起来句句讽刺,往脸上贴金贴太多了,脸皮就厚了。

一份以流量为灵魂的报纸;一份致力于吃人血馒头的报纸;一份造谣肮脏的报纸。新京报,没品没质没责任。

我觉得这样的的媒体简直是在犯罪,没有媒体应有的职业道德,当事人可以将该媒体起诉到法院。相关记者编辑和法人应该负法律责任。

政府也应该取缔这样的媒体,取缔《新京报》相关人员的记者证,吊销《新京报》的新闻牌照,否则以后谁还敢去举报?这些媒体简直就是助纣为虐,和那些搞变态色情狂是一丘之貉,对社会影响极坏。

不合适。

这已经不是合适或者不合适的问题了,这直接就有违记者的职业道德。

作为一名新闻专业的学生,我们上第一节专业课的时候,老师就跟我们强调过,在新闻报道中务必要保护举报人的个人信息和人身安全,这是一名合格的媒体人必须具备的基本素质。

不合适,连我一个对此一窍不通,但我有脑子的人都知道不合适,他们真的不去想想,将举报人姓名暴露出来会带来多么严重的后果吗?都互联网时代了,只要掌握了你的姓名就可以通过寻找最终找出你的家庭住址,家庭情况,年龄,等更多的私人信息,到时候随便公布到网上,会有多少人去骚扰他们。要知道一共有万人作为注册会员,你知道她们碰到了别人多大的利益吗?

这信息一但公布,面对信息查找,最终在现实中骚扰你还不是很简单的事情吗?更何况在韩媒下面最热评论就是赤裸裸的“好可惜啊,这个网站”这种评论啊,你以为将她们名字公布出来会对她有多少好影响吗?

怎么能这样做事啊。

新京报都干过啥?

久的就不聊了,聊聊最近几年记得住的

唐兰兰案预设立场

江歌案洗地

重庆公交坠江事件发布不实信息

放言称小日本细菌战不存在事件

大爆炸三十桶镁粉造谣事件

捏造扭曲事实,公布慰安妇姓名事件

发文称新冠病毒为谣言事件

直到时下的公布举报人事件

是玩忽职守了?

是不公正,不客观了?

是傻掉了?

为什么公共知识分子这么好一词,给你新京报这儿就败坏了?

境外控资的猫猫狗狗,人民说它屁股不正

新京报不同于猫猫狗狗

猫猫狗狗属于屁股不正

新京报属于脑袋不正

早些年它本是没有脑袋的

可没有脑袋人家笑话它呀

怎么办呢?

在屁股上贴张条儿,条儿上写着两个字

脑袋。

如何看待

拿着外面的钱

吃着人民的粮

干着害虫的事

赠你新京报一句清朝的诗

眼睛长在屁股上,只认衣冠不认人。

—清•文映江《咏针》

它是有脑袋的,只是没了屁股。

合适啊,太合适了。

媒体不仅把举报人的名字公布出来,还连着公司一起公布,这是多么贴心的行为啊!生怕这件事情里没有点有权有钱的加害人因此报复举报人呢。哦,对不起,也有可能是举报人掘了某媒体人的祖坟,他们生怕他之后找到工作呢。

等等,我懂啦!媒体一定是生怕万一举报人被报复后出事了群众不知道呢。

哇哦,用心良苦呢。

新京报澄清了,行吧。

下次发布新闻的时候建议说清到底是采访对象还是举报人,知道没说清楚想要亡羊补牢,就请及时澄清而不是删掉名字让网民们加深误会。澄清微博和原微博差了多少时间呢,中间还隔着好几条微博,皮下还承认自己工作失误几小时不解释……

我只能说这个处理相当及时啊。不愧是你,新京报,动作再快点就要和环球新闻一起被改名了。

网警喊话。

这个举报人我觉得吧。。至少脑子不太灵光,但是新京报反手一个公开,啧啧,人血馒头还可以两吃。

另外关于新京报整出来的这个大新闻,贴一个我另一个问题的回答,搬过来大家品一品。

首先我承认,我看过呸,不对,我有一个朋友看过“那个”。

而且我相信很多男同胞都看过“那个”。

但是我朋友绝对绝对绝对没有看过“这个”。

现在新京报给我说中国有八八八八???八百多万人看过“这,这,这??“这个”?

你把网警放哪里?

你把扫黄打黑放哪里?

你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放哪里?

你把中华民族尊老爱幼传统美德放哪里?

你说八百我信,毕竟祖国这么大,总有那么几个不算人的玩意儿。

但你嘴皮子一秃噜,说的可是八百万。

八百万啊。

看过苍老师的都不一定有八百万吧?更何况老司机根本不会点这种号称几百万会员的钓鱼诈骗网站,看“这种”的变态更是该死不死的少数中的少数,敢有八百万?有些兄弟说看过苍老师的得有万。。。我觉得看过那个不代表看过苍老师,这里也只是举个例子。。当然你们非说八千万我也只能信了。

打打擦边球恰点烂钱不可怕,不过毕竟现在中国有点东西了,尤其是疫情之下大家也都更清醒了,阴阳人确实不好做,公知也挺难当的。

可怕的是吃人血馒头吃的太过头了,把自己填进去就不好了。

是吧,老阴阳人。@新京报

话说阴阳人是不是花钱犟↓热度了,多次显示若干赞,我进来看都不到一半?我就不信有这么多点反对的跟你阴阳人站一块!

朋友们,顶我上去,升旗!

回复。

为了不影响原文,在最后回复,希望某些杠精也可能是带风向洗地的能看到这里。

八百万不是我说的,而且我说少了,新京报说的是八百六十万,我这篇回答但凡反长点脑子就知道我在抖机灵。我也不想跟你杠多少人。但我提“八百万”意思就是“真特么真敢说”。

至于一些女知乎说有八百万并不多。我首先建议你看看爱奇艺和站大会员有多少,你竟然能相信一个变态的练铜的网站!高!额!付!费!会有八百万六十万会员?我只能说,你们太不把网警和扫黄打非看在眼里了。建议搜一搜近些年搞黄色的判刑有多重。如果你还是坚持观点,那我建议你保护好自己,按这个比例,潜伏在大家身边的变态实在太多了。

属实新京报徒

新京报这种末流报纸,屁股不知歪到哪里去了,不了解的直接站内查一查黑历史。

你让某二流报纸撰稿,它都不能写成这样。

《新京报》就是在告诉贪官和黑社会,

举报你们的,我一个也不放过……

嘿嘿,打钱

报道犯罪嫌疑人都知道用李某某/赵某等,为啥这里就一定要公布采访者的真实姓名,就算采访者同意了,也没让你说得这么详细吧?北京某互联网公司,提供这么详细的信息,这是生怕不法份子找不到他进行报复?这解释太牵强了。

难道这张图片不足以成为话题终结者吗?

或者问题该改成:如何看待媒体使用模棱两可的表述方式导致网友误以为国内版号房举报者信息被泄露?

媒要是真把举报人的信息泄露出来,那也跟号房的卑劣有得一比了,全网讨伐不为过。

媒体没把举报人的信息泄露出来,模糊笔法,误导网友,按说大家群情激愤,到该媒体昨天下午三点多澄清就该消停了呀。

但是大家依然盛怒。

我陷入了深深的沉思,所有人对一个已改正错误的媒体不依不饶,这到底是人性的扭曲,还是道德的沦丧。

直到后来我回头看到“新京报”三个字,,我就豁然开朗了。

毕竟

毕竟

毕竟

抢先抹黑女司机

回头谴责造谣媒体

毕竟

先赞

再踩

毕竟

外人这么报道

它可以这么报道

最新消息,公开的不是举报者信息,是被采访者信息,且获得个人同意。

鉴于这家媒体这种事干了不止一次了,这次又说的模糊不清的,所以才使得广大网友误解。误解归误解,还是要说清楚的。

————原文————

肯定不合适。

为众人抱薪者,不可使其冻毙于风雪。为自由开道者,不可令其困厄于荆棘。

这种媒体就是典型的让为众人抱薪者冻毙于风雪,让为自由开道者困厄于荆棘。

这完全违反了记者以及新闻媒体的职业道德,是相当没有职业操守的一件事情。

这种做法,等于是为恶势力撑腰,间接迫害举报人。

这种媒体就应该人人喊打,不然不长记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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