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铁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6月1日起施行 工信部印发修订后的钢铁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自6月1日起施行。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严禁增加钢铁产能总量。未完成钢铁产能总量控制目标的省(区、市),不得接受其他地区出让的钢铁产能。长… 上一篇:微软:苹果应用商店规则也屏蔽了我们的游戏服务 下一篇:广西:“五一”假期游客接待量同比大增 发表评论 取消回复请登录后评论...登录后才能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