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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日起,车上吃饭、奶茶、饮料,手机外放等行为将上“黑名单”! 乘地铁、乘公交不可饮食

现在乘地铁、乘公交

你最怕的是什么?

讲真,人多拥挤什么的

已经都不(xí)怕(guàn)了

(记得戴口罩哟)

最怕的还是

在地铁上吃重口味的东西

 

即日起,车上吃饭、奶茶、饮料,手机外放等行为将上“黑名单”! 乘地铁、乘公交不可饮食

相信周围的人

闻着那气味真是相当酸爽吧

更奇葩的是

遇上看视频不带耳机

开着外放还很大声

即日起,车上吃饭、奶茶、饮料,手机外放等行为将上“黑名单”! 乘地铁、乘公交不可饮食

 

面对这种行为

你是不是已经忍无可忍了?

别急!

关于地铁,有新规出来了

4月1日开始实施

 

地铁4月开始实施新规

 车内进食、手机外放上了「黑名单」 

 地铁新规为文明出行「导航」 

 

2019年10月24日,交通运输部印发的《城市轨道交通客运组织与服务管理办法》将于2020年4月1日起施行。

 

即日起,车上吃饭、奶茶、饮料,手机外放等行为将上“黑名单”! 乘地铁、乘公交不可饮食
即日起,车上吃饭、奶茶、饮料,手机外放等行为将上“黑名单”! 乘地铁、乘公交不可饮食

办法中明确的7类约束性行为分别是:

 

1. 在车站或者列车内涂写、刻画,或者私自张贴、悬挂物品;

 

2. 携带动物(导盲犬、军警犬除外)进站乘车,携带有严重异味、刺激性气味的物品进站乘车;

 

3. 推销产品或从事营销活动,乞讨、卖艺及歌舞表演,大声喧哗、吵闹,使用电子设备时外放声音

4. 骑行平衡车、电动车(不包括残疾人助力车)、自行车,使用滑板、溜冰鞋;

 

5. 在列车内进食(婴儿、病人除外)

 

6. 随地吐痰、便溺、乱吐口香糖,乱扔果皮、纸屑等废弃物,躺卧或踩踏座席;

 

7. 在车站和列车内滋扰乘客的其他行为。

另外,《办法》明确10类影响运营安全的禁止性行为也不能做,包括提示警铃鸣响时强行上下列车;在车站、列车内吸烟,点燃明火;在运行的自动扶梯上逆行、推挤、嬉戏打闹等。

 

 问题来了:奶茶、矿泉水允许喝吗? 

 

对于上述规定,多数网友认为“早就应该这样”,但也有人担心:“万一忍不住想要喝水怎么办?矿泉水也不可以吗?”还有人问:“地铁喝奶茶可以吗?”

 

张小姐认为:“可以不喝饮料,但是自己带的水应该被允许吧?另外,矿泉水没有气味感觉问题不大。”

 

“有些人从始发站开始坐,要经过十几站甚至二十站才到目的地,时间很长,不喝水也受不了。”陈女士觉得,如果规定不能喝水有矫枉过正的嫌疑。

 

根据《办法》,城市轨道交通运营主管部门应按照上述条款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地城市轨道交通乘客乘车规范。

 

北京地铁工作人员表示目前确实没有明确规定某种饮料或者食物,但还是建议车内不要食用任何食品,“因为地铁是一个短途旅行,还是遵循规定比较好。如果确实是身体不适,可以进食。

 

“刚上去喝了口‘一点点’就被罚了20元,我的心也太痛了。”有网友表示,南京地铁上不仅不准喝奶茶,矿泉水也同样不能喝。

 

即日起,车上吃饭、奶茶、饮料,手机外放等行为将上“黑名单”! 乘地铁、乘公交不可饮食

▲新浪微博上网友晒出因在地铁上喝奶茶收到的罚款单据。

 

据了解,这是依据2014年7月1日制定的《南京市轨道交通条例》,它属于地方性法规。其中第三十八条规定了“禁止在列车车厢内饮食”。“违反本条例第三十八条第四项至第十项规定的,由轨道交通经营单位责令改正,并可处以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一百元以下罚款。”

 

南京地铁方面曾表示,依据法规车厢内饮食确实会罚款20-100元不等,但条例实施以来,对饮水行为仅仅给予过警告。

 

“地铁车厢是密闭环境,吃的东西和甜饮料洒到地面上,引来老鼠对设备会有损害;影响乘车环境,气味不太好。”南京地铁方面还补充说,此规定仅针对车厢,站厅等地则不受约束,乘客可以变通补充饮食。

 

 处罚措施是什么?是否会纳入征信? 

 

除了“地铁内能否喝水”引发讨论外,《办法》如何落实、处罚规定是什么也受到关注。

 

“我专门去看了《办法》原文,没有惩罚措施的条款。”严先生认为。《办法》提到,“拒不遵守乘车规范的,运营单位有权予以制止,制止无效的,应报有关部门依法处理。”

 

即日起,车上吃饭、奶茶、饮料,手机外放等行为将上“黑名单”! 乘地铁、乘公交不可饮食

▲北京地铁昌平线沙河高教园站的工作人员做出发车前的确认手势。

中新社记者 侯宇 摄

 

北京地铁方面的工作人员表示,地铁车厢内随车的乘务管理员会进行巡视,如果发现违规行为会进行劝阻,至于处罚规定是由北京市交委来执行。

 

2019年5月,北京曾发文规定乘客在地铁车厢内进食、一人同时占用多个座位、推销产品或从事营销活动、大声外放视频或音乐等五类不文明乘车行为,将被纳入个人信用不良记录。

 

深圳则规定,若乘客在一个自然年内被查实三次逃票行为,一经查实不仅将其逃票行为函告公共征信机构,情节严重者还将追究法律责任

 

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王成表示,《办法》虽然对影响安全和秩序的行为以「禁止」和「不得」进行明确,但并没有明确乘客违反相关规定后的法律后果,因此需要与相关法律规定结合起来,依法对违规人员进行处罚,提升法律震慑力。

 

虽然《办法》没有明确处罚措施,但网友们纷纷认为:“地铁不文明行为,还是悠着点吧”。

 

4月其他新规

除了地铁新规以外,2020年4月起,我国一批新规将正式实施,一起来看看如何影响你我生活吧。

 

 证监会:自4月1日起 

 取消证券公司外资股比限制 

 

证监会3月13日发布消息,自2020年4月1日起取消证券公司外资股比限制,符合条件的境外投资者可根据法律法规、证监会有关规定和相关服务指南的要求,依法提交设立证券公司或变更公司实际控制人的申请。

 

「签证专办员卡」使用新规 

 伪造、变造将被依法依规处理 

 

文化和旅游部印发的《出境旅游组团社签证专办员卡使用管理规定》将于 2020年4月1日起施行。

 

规定明确,签证专办员卡是指依据我国与有关国家和地区签署的双边旅游协议,为便于出境旅游组团社向出境旅游目的地国家和地区驻华使领馆申请办理出境旅游团体签证,由文化和旅游部国际交流与合作局印制,用于向各驻华使领馆证明出境旅游组团社团体旅游签证办理人员身份的证件。

 

规定指出,出境旅游组团社及有关单位和个人,伪造、变造签证专办员卡的,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将依法依规作出严肃处理。

 

 《远洋渔业管理规定》施行 

 建立从业人员「黑名单」制度 

 

农业农村部新修订的《远洋渔业管理规定》将于2020年4月1日起施行。规定对原有11种违法情形进行梳理,将从事IUU捕捞、故意关闭船位监测设备等增补为违法行为,列出了13种违法行为,视情节轻重依法予以处罚,违法情节严重的企业将被暂停或取消从业资格。

 

同时,明确建立远洋渔业从业人员“黑名单”制度,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对重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负主要责任和引发远洋渔业涉外违规事件的企业主要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和船长,纳入远洋渔业从业人员“黑名单”管理。

 

 4月起我国地面气象观测将全面自动化 

 

中国气象局日前印发《关于全国地面气象观测自动化改革正式业务运行的通知》。从4月1日起,地面气象观测自动化改革将从全国试运行切换调整为正式业务运行。这意味着我国地面气象观测将实现全面自动化。

 

相比人工观测,自动化气象观测的观测能力明显增强。观测频次较人工观测提高4至8倍,有效弥补了原有人工观测数据的不足。同时,观测数据传输用时由分钟级提高至秒级,传输频次从5分钟提升至1分钟,数据传输频次与效率大幅增加。

 

 ETC用户可开电子发票 

根据交通运输部、国家税务总局有关规定,4月1日起,办理ETC卡的客户可开具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电子发票的代码为12位,号码为8位。

使用ETC卡交纳的通行费,以及ETC卡充值费开具通行费电子发票,不再开具纸质票据。未办理ETC卡的客户,仍按原有方式交纳通行费和索取票据。

 

 部分考试延期 

 

教育部通知,为落实疫情防控有关要求,保障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原定于4月举行的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面向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研究生招生考试,雅思、托福、GRE等外语类考试均推迟举行,具体恢复时间将另行通知。

 

 税务文书电子送达 

 

《税务文书电子送达规定(试行)》4月1日起施行。规定明确,经受送达人同意,税务机关可以采用电子送达方式送达税务文书;电子送达与其他送达方式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受送达人需要纸质税务文书的,可以通过特定系统自行打印,也可以到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打印。

 

 银行收缴假币需加盖戳记 

《中国人民银行货币鉴别及假币收缴、鉴定管理办法》4月1日起施行。办法指出,仿照真币图案制作的仿造币,利用涂改、拼凑等方法制作的变造币,都属于假币;

金融机构柜面发现假币后,应由2名以上业务人员当面收缴,并加盖「假币」字样戳记;

一次性发现5张(枚)以上假币,应当立即报告当地央行分支机构和公安机关。

 武汉解除离汉离鄂通道管控 

4月8日零时起,武汉市解除离汉离鄂通道管控措施,有序恢复对外交通,离汉人员凭湖北健康码“绿码”安全有序流动。外省来鄂来汉人员凭外省健康码或湖北健康码“绿码”,在全省范围内安全有序流动。

 食品中兽药残留限量标准增至2191项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将于4月1日起实施。

新规明确267种(类)兽药在畜禽产品、水产品、蜂产品中的2191项残留限量及使用要求,基本覆盖了我国常用兽药品种和主要食品动物及组织。

新发布的标准全面采用CAC和欧盟、美国等发达国家或地区的最严标准。

对农业部公告第235号涉及的残留标志物、日允许摄入量、残留限量值、使用要求等重要技术参数进行了全面修订。

设定的残留限量值与CAC兽药残留限量值一致率达90%以上;对氧氟沙星等10多种存在食品安全隐患的兽药品种予以淘汰或改变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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