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悲情营销是什么样的套路?

这两年,农产品的销路成了一个严重问题,每年都有各种农作物滞销的新闻出现,满天飞的滞销农产品信息配上农民一脸愁苦的画面,成功地唤起了大家的恻隐之心。近日,有媒体调查发现,类似的悲情营销农产品只有四成是真的。

很显然,这是农产品销售商策划的一种“悲情营销”手段,通过唤起消费者的同情心来推销农产品。在各种市场营销手段中,“悲情营销”有它的一席之地。在人们的传统印象中,农民向来是“靠天吃饭”的,一旦遇上恶劣的自然灾害,颗粒无收也不是没有可能。在这个时候,消费者能帮一把是一把,个人的力量虽然微薄,但通过此举分担了一些农民的忧愁,即使这个产品不是自己最需要的,但也算是做了一件良心事。“送人玫瑰,手有余香”,消费者通过购买可以获得一种心理上的满足,而农民则可以通过这样的手段将自己滞销的产品卖出去,使问题得到解决。

但是,“悲情营销”必须建立在信息真实的基础上才能有效,一旦消费者得知这是假的,就会有上当受骗的感觉,从而降低自己的消费欲望,打击自己的同情心,以后再见到类似的农民产品滞销,就不大会再伸出援手。这种短视行为将会对市场产生不可忽视的腐蚀作用

用假冒手段来骗取消费者的同情心,实际上已经不是正常的“悲情营销”,而是一种欺诈行为,如果达到一定数量,就有违法犯罪的可能。中国民间社会向来提倡诚实做人,这一原则自然也适用于商业活动。在我国进入市场经济社会后,市场交易应该遵守诚信原则,这已上升到法律的高度。但是,在市场急剧发展后,很多经营者急功近利,并没有对诚信经营给予足够的重视,短斤缺两、以次充好成为经销者经常使用的手段,以至发展到利用“悲情营销”来搞欺诈。

虚假的“悲情营销”的出现,也说明市场监管还有空虚之处。城市商店、商铺在经营中如果以次充好,短斤缺两,只要消费者向监管部门举报,一般都能受到严肃处理。但这种发生在产销地的欺诈性销售,很容易得到地方保护,也很少引起监管部门的重视。

因此,要解决这个问题,一方面需要在全社会经常性地开展诚信教育,引导基层的农产品经销商诚信经销,另一方面消费者也应抱有足够的警惕心,对于网上出现的各种宣传和炒作,不能盲目相信。

在这同时,有关方面也有必要加强监管,对于一些通过这种虚假营销欺骗消费者的恶劣行为,可以抓住典型事件严厉处理,以此来弘扬诚信经营的风气,为诚实守信的经销者和消费者建立起干净的农产品交易市场。而农村地区将这种监管系统建立起来,也有利于本地的农产品建立起市场信誉,让农民真正得到实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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